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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租赁合同但没有入住可以退还押金吗?

租赁合同 2023-07-09 18: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租赁房屋后没有入住的,如果已经签订租赁合同的,不可以单方面退租,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单方退租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租赁房屋后没有入住的,如果已经签订租赁合同的,不可以单方面退租,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单方退租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法律分析】:如果没有租赁合同,押金可以退还。虽然没有签订协议,但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租赁关系。房客不租房子,一般情况下,应提前一个月告知,让房东有时间找到下一个房客。
    承租人应与房东协商,要求退还定金。如果房东拒绝退款,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出租人违约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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