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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购房合同,买期房交首付正常吗?

房屋买卖 2023-07-09 22: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要结合合同约定的
  • 期房交了首付,没有签购房合同,不能随意反悔。在没有签订购房合同的情况下,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如果确实不想购买该房屋,可以尝试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购房过程中,未签订购房合同的情形下,不建议支付首付。
    如果确实支付了首付款,在没有签订购房合同的一个情况下,那么买受人也可以尝试通过与开发商协商合同购房条款的方式争取退还定金,因为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因为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签订的,那么这个时候定金是要予以返还的,如果说大家对合同的具体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不属于买方不买也不属于卖方不卖的情形,那么就属于不归责与任何一方的事由。
    交付的首付款也应当予以原数返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 法律分析:没有签订购房合同是不可以要求全额付房款的的。购房合同是房屋买卖双方进行房屋买卖活动的证据依据,对双方权利义务的履行,违约条款的规定和救济方式的规定都有约定,所以,签订购房合同是全额付房款的前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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