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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未成年人。我认为我被校园欺负了。我的主要行为是破坏我的个人物品,虐待我。我该怎么办,或者我应该采取什么法律程序?

其他 2023-07-10 08: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遭遇校园欺凌行为的,可以向老师或者监护人报告。若监护人或者监护人的委托人不履行相关职责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委托其他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无正当理由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照护。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确定被委托人时,应当综合考虑其道德品质、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与未成年人生活情感上的联系等情况,并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被委托人:
    (一)曾实施性侵害、虐待、遗弃、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有吸毒、酗酒、赌博等恶习;
    (三)曾拒不履行或者长期怠于履行监护、照护职责;
    (四)其他不适宜担任被委托人的情形。
  • 校园欺凌是法律第四十二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未成年人发现任何人对自己或者对其他未成年人实施本法第三章规定不得实施的行为或者犯罪行为,可以通过所在学校、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也可以自己向上述机关报告。受理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依法查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四十二条 公安机关在对未成年人进行矫治教育时,可以根据需要邀请学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参与。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积极配合矫治教育措施的实施,不得妨碍阻挠或者放任不管。
  • 法律分析:校园欺凌是法律第四十二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未成年人发现任何人对自己或者对其他未成年人实施本法第三章规定不得实施的行为或者犯罪行为,可以通过所在学校、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也可以自己向上述机关报告。受理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依法查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四十二条 公安机关在对未成年人进行矫治教育时,可以根据需要邀请学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参与。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积极配合矫治教育措施的实施,不得妨碍阻挠或者放任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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