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请问民法典规定如何确定被胁迫签订的合同效力

合同审查 2023-07-10 08: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胁迫签订的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胁迫签订的合同效力的认定方式如下:
    (1)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属于法定可撤销合同;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3)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签订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签订合同有下列条件: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 受胁迫签订的合同效力应按下列方式予以认定:
    1、受胁迫签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合同被依法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实施胁迫行为的一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民法典》规定被胁迫签订的合同效力属于可撤销。法定可撤销合同有: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了合同;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温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