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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离婚时,是否有财产需要公证?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7-10 09: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财产的公证需到公证处办理。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姻存续期间对所得财产进行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共有,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财产的公证需到公证处办理。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姻存续期间对所得财产进行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共有,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夫妻财产公证的注意事项:
    (一)夫妻财产公证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
    (二)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
    (三)公证必须由夫妻双方亲自办理。由于离婚是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以不能由亲属朋友或律师等代理办理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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