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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问一下安置房的产权是如何确定的

房屋买卖 2023-07-10 10: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安置房的产权人以房屋登记或者拆迁协议约定的所有人为准。具体如下:
    1、安置房屋的所有权一般归当地或者区域房管部门所有;
    2、房产证需要通过房管部门办理,需要按照现行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
    3、如果安置房屋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上市交易,房屋所有权证是房屋所有拥有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安置房根据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权利人确定产权人。安置房是房屋拆迁中对被拆迁人的房屋补偿,安置房的产权人也依据不动产登记簿上登记的产权人来确定,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登记簿上有错误的,不动产登记簿上的产权人,就是安置房的产权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安置房产权的规定是:未满5年的安置房不具有完整产权,不得正式上市交易、签署的买卖合同不受法律保护,5年以购房家庭所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时间为准;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取得房产证安置房取得完整产权,可以进行合法销售。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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