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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管阿姨未经学生允许私自翻学生私人物品,算不算违法?

侵权赔偿 2023-07-10 10: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宿管阿姨私自进学生宿舍翻东西是违法的。在未经宿舍使用人许可的情况下,任何教职员无权擅入学生宿舍,宿舍使用者的一切物品均受法律保护,除宿舍使用人外,任何人私自进入宿舍,都将构成侵权,使用人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六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六十七条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 学校没有权利翻学生东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依法行使国家权力外,任何的公民、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都不得在未经他人允许的情况下搜查他人私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 学校没有权利翻学生东西。自然人享有隐私权。除依法行使国家权力的行政、司法机关,任何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不得在未经他人允许的情况下搜查他人私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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