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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需要自己垫付医疗费用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10 14: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医疗费垫付方,需根据以下情况决定:
    1、车祸的医药费,可以由肇事方垫付,在确定具体的赔偿责任后,根据肇事方已垫付的费用,相应减除其支付义务;
    2、对于受害人或其家属自行垫付的,在确定肇事方赔偿责任后,受害人有权向肇事方追偿。
    交通事故理赔流程是什么
    1、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
    2、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
    3、投保人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应携带行驶证,保险合同以事故责任认定书等相关证件;保险公司应在48小时内对车辆进行定损,投保人在车辆没有定损之前不能修理车辆;
    4、投保人如对上述清单无争议即签字生效,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
    如果有争议则可以拒绝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实践中,交通事故医疗费由受害人自行垫付。也有部分肇事者愿意垫付医疗费。机动车只有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一般最多垫付
    1.8万元医疗费。如果有第三者责任险的,一般垫付金额不会超过可能的赔偿金额。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交通警察无权强制任何一方垫付医疗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发生交通事故后,非紧急情况下,一般不要自行垫付医药费,如果垫付了,则要保存好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收款凭证和诊疗证明,以此向保险公司和当事人证明以垫付了医药费,并作为想保险公司索赔、跟对方和解或者走诉讼程序的证据材料。交通事故中医疗费的范围,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
    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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