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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拒绝在我这边支付工资,劳动合同不在我这里,但我有考勤记录和辞职报告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讨薪 2023-07-10 17: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可以通过提交以下凭证来确定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招用记录;单位其他劳动者提供的证言等。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1、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可以不请当地律师代理,请专业人士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并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当事人不是向劳动局申请仲裁,而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需提交下列证据:考勤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合同;其他。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否则应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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