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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缘无故拖欠工资,没有工作安排,吊着我,不说辞退,也不说,这个怎么办?

讨薪 2023-07-10 19: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辞职拖欠工资的处理方法如下: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拖欠工资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1.不管是无故拖欠工资还是不发工资,都应先通过正常的渠道,与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协商,搞清楚拖欠或不发的原因,再选择合理的方法去处理
    2.沟通协商不成,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自己搜集或者保留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便仲裁

  • 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让劳动者辞职的,劳动者可以按以下方式处理:
    (1)、劳动者可以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劳动合同解除,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可以一并主经经济补偿金。
    (2)、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十八条 【劳动者权利救济途径】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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