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现在怀孕37周了,有点出血,在医院诊断出先兆流产,医生要求卧床休息。我和公司请了一个星期的假,公司的意思是,如果以后再请假,我会被解雇。如果我以后因为保护胎儿需要请假,公司会解雇我。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10 20: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女职工孕期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雇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履行的需要支付给劳动者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若用人单位不履行也不赔偿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赔偿标准如下:
    1、员工怀孕公司直接辞退的,赔偿金需要按照补偿金的双倍计算,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孕期可以提前休产假吗
    一般情况下,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产假是不可以提前休的。
    如果经过医院检查鉴定没确定预产期提前,则可以凭借相关证明提前开始休产假,开始安胎待产。但是每个地区每个单位具体的规定不尽相同,还是要根据当地的情况来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法律分析:职工怀孕以及产假期间,公司无权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职工有权向单位索要双倍经济补偿金,并要求继续足额发放直至产假结束的工资。补偿金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昆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