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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房东,有老板承包的整栋楼租金比租客高,所以现在不想租给住在我家的租客,现在租客需要搬家,租赁前,租客没有签合同,现在租赁期限还没有到期,租客不走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3-07-11 00: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租赁合同未到期的,房东一般不得要求承租人搬走。但如果承租人存在不支付租金、不按约定使用房屋等情形的,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不搬走,可以发给承租人书面通知,要求对方限时交还房屋。如果对方拒不接受,可以请求街道办事处和物业公证送达。如果承租人还是不愿意搬出,可以提出侵权诉讼,用法律维护权益,要求对方返还房屋。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不搬走,可以发给承租人书面通知,要求对方限时交还房屋。如果对方拒不接受,可以请求街道办事处和物业公证送达。如果承租人还是不愿意搬出,可以提出侵权诉讼,用法律维护权益,要求对方返还房屋。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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