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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加盟商,总公司店倒闭了,但他们没有注销营业执照,在这种情况下,我打官司取回加盟费胜算高吗?

连锁加盟 2023-07-11 04: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通过在工商部门的举报投诉。同时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特许加盟,在加盟期限期满之前都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如果能够证明加盟总部存在欺诈故意,还可以考虑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
    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一般是就未履行的部分退还加盟费,已经履行的部分加盟应该不会退的,除非可以证明总部构成了根本违约,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才可以全额退还加盟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法律分析:加盟费的退还需要一定条件,一般实务中法院会考量以下几个因素:
    1、需要在合理的解除期限通过诉讼主张退还(对于结盟者来说越早越好);
    2、有无实际经营或者接受服务多寡;
    3、加盟经营方具有过错。法律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九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特许人提交的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文件、资料之日起10日内予以备案,并通知特许人。
    特许人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完备的,商务主管部门可以要求其在7日内补充提交文件、资料。
    第十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特许人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及时更新。
    第二十四条 特许人不具备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特许人未依照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六条 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三十一条 特许经营活动中涉及商标许可、专利许可的,依照有关商标、专利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二条 有关协会组织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指导下,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制定特许经营活动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为特许经营活动当事人提供相关服务。
  • 加盟费是否可以退还?
    你好,由于加盟关系中存在着加盟方与被加盟方地位的不对等性、信息的不对称性,我们国家的法律较为注重加盟者权益的维护,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主张退还加盟费
    一般存在以下条件,可以主张加盟费退还:
    1、是在合理期限内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2、是未接受对方主要服务
    3、合同的性质属于相应的加盟法律关系性质
    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主张退还,具体可以直接咨询合肥余律师处理
    附:本人办理的相关案例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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