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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工地崴脚骨折了,老板不给赔偿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3-07-11 09: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在工地受伤但老板不给赔偿,如果其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则劳动者可以与老板协商,要求其尽快赔付;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调解未果的,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 工地受伤骨折属于工伤,如果用人单位在三十日内不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可在一年内自行申请。如果因工致残影响劳动能力的,还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依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伤老板不赔偿的解决方法如下:
    1、可以与老板协商,要求其按规定进行赔偿;
    2、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
    3、可以到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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