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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员工在工作中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员工应该承担多少,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11 17: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因为劳动者本人的原因导致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劳动合同。承保合同以及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来要求劳动者进行经济损失的赔偿。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为劳动者本人的原因导致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劳动合同。承保合同以及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来要求劳动者进行经济损失的赔偿。
    损失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在扣除后的工资不应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 1、用人单位因违反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的25%的赔偿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法律分析: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赔偿是存在的,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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