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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问一下票据背书的方式有哪些

票据纠纷 2023-07-11 18: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票据背书的注意事项:持票人可以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但是,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该票据不得转让;背书应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
    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票据到期日前背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条汇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 票据背书有完全背书、空白背书、委托收款背书。完全背书是当今票据转让中最常见的正规背书。国家商业汇票在背书上都印有格式,如果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需要可以加附粘单于票据凭证上。
    空白背书是转让背书的一种,流通票据背书栏中的被背书人一栏为空白,背书人签章上已作了完整的表述,即加盖了企业公章和企业有权人的署名章的现象常称为空白背书。委托收款背书也是非转让背书的一种,背书上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票据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二十七条
    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
    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
    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规定的权利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
    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 (1)背书分为记名背书和空白背书,记名背书又称特别背书,此种背书持票人须在汇票背面写上被背书人的姓名。空白背书又称无记名背书,此种背书持票人只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而不填写被背书人的名字。
    (2)背书又可分为限制性背书和非限制性背书,前者指禁止汇票再背书转让的背书,后者指没有此种限制的背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七条
    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规定的权利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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