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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要怎么做?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11 20: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交通事故怎么做伤残鉴定
    1、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的方式如下:
    (1)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受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等。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二、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赔偿标准: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 一、交通事故伤残要如何鉴定
    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如下:
    (1)治疗终结后,当事人到约定的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委托鉴定;
    (2)当事人向鉴定机构提交相关资料,并接受检查和评定;
    (3)评定人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2、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1、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鉴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受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被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被鉴定人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鉴定费用。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申请方式:
    1、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伤残鉴定,法院会指定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鉴定,公安机关收到申请之后,会依法进行鉴定。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规定,因确定损失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
    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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