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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申请执行是否有期限限制?

债务追讨 2023-07-11 21: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执行是有期限限制的。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期限为2年。
    这一期限从法律文书中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起算,如果法律文书规定的是分期履行,那么就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起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有限制。如果双方当事人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1年,如果双方都是法人或是其他组织,则期限为6 个月。
  • 所谓申请执行期限,是指法律文书生效以后,义务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权利人依法享有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期限。对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1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
    前款规定的 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四条规定“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 书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180日。

    申请执行期限同民事诉讼法中的上诉期限一样,是民事诉讼期间的一 种,属于除斥期间的范畴,是不可改变的法定期间。它不同于诉讼法上诉讼时效的期间,它没有伸缩和补充的余地,也不能存在中止、中断或延长的情形。
    无论是当 事人还是法院都不能缩短或延长,即使双方当事人在判决或调解书生效后又达成新的还款协议,也并不能引起法定申请执行期限的改变。因此,申请人申请执行的期 限超过申请执行期限,就丧失了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就发动不起执行程序,其已获得的权利就会成为自然权利,就只能依赖义务人的自觉履行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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