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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转让店合同没有签订可以取消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7-12 02: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转让店合同没签可以取消。当合同还没有签字的时候意味着合同还未生效和成立,未生效的合同是可以取消的。当事人可以相互协商,如果合同规定了毁约赔偿则应当赔偿违约损失。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转让合同签订后即已生效,双方应全面履行约定义务,而过户则是出卖方的主义务,若要解约可以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强行解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转让店合同没签可以取消。当合同还没有签字的时候意味着合同还未生效和成立,未生效的合同是可以取消的。当事人可以相互协商,如果合同规定了毁约赔偿则应当赔偿违约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转让合同签订后即已生效,双方应全面履行约定义务,而过户则是出卖方的主义务,若要解约可以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强行解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转让店铺还没有签订合同的,可以取消。尚未签订合同,说明双方还没有就转让店铺的相关事项达成一致,转让方没有必须签订合同的义务,因此可以取消转让。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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