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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民法典规定的诉讼期限和诉讼时效?

其他 2023-07-12 06: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诉讼期限是多长时间
    向人民法院主张民事权利的时间称为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一般是3年,但有些案件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二、民事起诉的受理条件有哪些
    第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含义是指与起诉案件的诉讼标的有直接有利害关系,或者说,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利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
    第二,有明确的被告。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原告发生了民事权益的争议。
    第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确认或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什么、支付什么、反对什么、确认什么等应清楚、明白,不能模棱两可。事实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须向人民法院陈述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以及支持该诉讼请求的理由。
    第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原告起诉的案件应该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应当属于由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依法有权对这一案件进行审判。
  • 《民法典》中规定的诉讼时效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具体时间为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提起民事诉讼在时间上有严格的规定。
    法律上的时间概念叫诉讼时效,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有效时间。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就丧失了胜诉权。
    诉讼时效一般分为几种:
    (1)一般诉讼时效
    指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都应适用的一般的诉讼时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最长诉讼时效
    我国法律规定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民法典》第188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3)什么是诉讼时效中断
    《民法典》第194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4)什么是诉讼时效中止
    根据《民法典》第195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5)哪些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196条的规定,下列请求权的案件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依法提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请求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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