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为十五日。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不得超过十五日。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一般不超过七日。
简易程序的特点是什么
1、起诉方式简便,当事人可以口头起诉;
2、受理程序简便,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法院或者它的派出法庭请求解决纠纷,法院或其派出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择期审理;
3、传唤方式简便,法院可以简便方式传唤、通知当事人、证人,不要求必须采用传票、通知书形式;
4、审判组织简便,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5、庭审程序简便,不必按照普通程序那样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法庭调查、辩论等;
6、审限短,从立案次日起3个月内审结,并且不得延长;
7、重视调解,当事人同时到庭的可以先行开庭进行调解。
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六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二百七十七条
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一般不超过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