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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母借钱,女人有义务还吗?被列入黑名单对孩子没有影响吗?

债务追讨 2023-07-12 13: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视情况而定。父母欠债是个人行为,可以对其进行征信,被限制高消费等。夫妻欠钱,对孩子没有太大影响,除非有可继承的财产孩子继承,这样会承担一些责任,对其上学有一些影响,主要是影响子女就读私立高等学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等。
  • 子女借钱父母需不需要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分析的。
    1、如果儿子是未成年人,那么父母就应当替其还债;因为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
    2、如果儿子已满18岁,是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那么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规定父母必须要替孩子还钱的义务,父母不用偿还儿子的借款。对于已经成年的子女来讲,其债务一般是由其自己进行清偿,父母是没有责任替他偿还的。当然,此时父母要是主动为儿子清偿债务的话,也是法律允许的。
  • 父亲欠债黑名单一般不会连累子女。但如果父亲欠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法院可能会限制父亲的高消费,并对子女的升学等会有影响。此外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财产,需要在继承财产范围内偿还父母所负的债务。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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