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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小三的财产是否属于不当得利?

婚外情 2023-07-12 13: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送给小三的财产一般是属于不当得利的。但一般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若为一方个人财产,则财产权利人有自行处分的权利,不属于不当得利。因为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会损害配偶的合法利益。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法律分析:送给小三的财产是属于不当得利。在夫妻双方未选择其他财产制的情形下,夫妻共同财产是共同共有,夫妻双方对全部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损害了配偶的利益,属于不当得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丈夫给小三的财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能要回来。这种情况属于夫妻一方未经过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妻子可以申请认定赠与行为无效,可以要求返还这部分财产。如果是出轨一方用的个人财产赠与小三的,则妻子无权要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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