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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离婚时对方能否要求青春损失费用?

起诉离婚 2023-07-12 20: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不可以要青春损失费,我国法律并没有对该费用进行规定,该请求非法。
    离婚时,可以请求的经济补偿和赔偿只有:
    1、离婚经济补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离婚经济帮助。
    根据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离婚损害赔偿。
    根据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在我国青春损失费法律上不予支持,但是如果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之后自愿给付另一方当事人青春损失费的行为法律也并不禁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青春损失费并不属于离婚之后的补偿也不属于损害赔偿范围,不能强制要求对方给付。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夫妻离婚时,并不存在青春补偿费,也就不用谈什么认定和处理了。离婚青春损失费是一个民间发展而来的词,是没有被直接认可和支持的,即使提出这个要求,也得不到法院支持。但是如果在离婚时对方存在过错行为,那么要求对方赔偿法院是可以支持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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