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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订婚后,由男方出首付购买的房屋,但婚后是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13 00: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1、如果购买的房屋,是在办理按揭贷款前已经领取了结婚证,婚后共同偿还贷款,那么,该房屋属于共同财产无疑。
    2、如果该房首付是一方单方出资的,但婚后用共同收入偿还贷款,那么,该首付应认定为单方个人财产,婚后偿还贷款应认定为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法律分析:
    1、如果购买的房屋,是在办理按揭贷款前已经领取了结婚证,婚后共同偿还贷款,那么,该房屋属于共同财产无疑。
    2、如果该房首付是一方单方出资的,但婚后用共同收入偿还贷款,那么,该首付应认定为单方个人财产,婚后偿还贷款应认定为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共同还贷的房产一般是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且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首付款,登记于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在离婚时,一般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房屋由登记方所有,并由其向另一方补偿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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