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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业主是否可以不交物业费

物业管理合同 2023-07-13 03: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签物业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的,也应该按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但是物业管理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存在霸王条款的,业主也可以拒交。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未直接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且未交房的能不交物业费。房屋交付后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都已提供物业服务,业主不能以未直接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等原因拒绝缴纳物业费;房屋尚未交付导致业主未入住未直接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进行交纳,业主不需要交付。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一般是不可以拒交物业费的。如果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还不构成违约,业主仍需缴纳物业管理费。但如果在物业管理公司曾书面允诺过的前提下,服务质量却不合要求,业主可以拒交管理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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