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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亲的房子没有户口,我能把我和孩子的户口迁过去吗?

其他 2023-07-13 08: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的,父母可以把户口迁到儿子户口里。但是有一些条件限制。父母落户儿子的房产,有几个条件。
    1、儿子的户口在房产上。
    2、父母年满60岁,已经退休。
    3、父母在户籍地没有其他子女,需要当地派出所出证明。
    4、满足以上条件后,可以办理投靠子女手续,把户口迁移到儿子户口下。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 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 法律分析:可以。首先要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需要材料: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有)、户籍证明、接收证明、接收户主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有)、其他材料(积分入户的城市还需的其他材料)之后到迁出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准迁证的一联),需要材料:准迁证、户口本和身份证(如有)最后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父母户口可以不并户,新生儿落户口时可选择任意一方落户。如果新生儿因为入学可以迁到另一方户籍所在地,只能迁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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