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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私企的股东,这个公司的另外一个股东也是法人向我借款,一部分款项让我把借款打到公司账户,后又从公司账户转到这个借款人个人账户名下,用于个人消费。另一部分借款是直接打入他个人名下。后借款人给我开具了以他个人名义的借款收据并签字,同时录了录音,内容是借款人对打入公司账户和个人账户的借款是认同的,是认同他借的钱,也说他要偿还。我现在起诉法院,法院受理判决是借款人偿还我打入他个人账户的钱款,打入公司的钱款说不属于民间借贷,让我另行起诉。我觉得判决是有误的,准备上诉中级法院,请各位律师帮我分析下另一部分借款是直接打入他个人名下。后借款人给我开具了以他个人名义的借款收据并签字,打入公司的钱款说不属于民间借贷

债权债务 2019-03-06 06: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自然人与法人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法(1999年10月1日)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第十条?? 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1、民间借贷无能力偿还的,出借人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2、强制偿还是指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督促债务人偿还到期债务。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询、冻结、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债务人的财产用于偿还债务。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 民间借贷诉讼状怎么写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但是,民间借贷合同到期后,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以借款转为购房款,民间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已经转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关系,除非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并支持履行合同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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