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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想问问员工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13 11: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提前解除注意事项:劳动者提前解除,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的,用人单位客体单方面解除;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的事项:
    1、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2、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做好相关工作的交接手续;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竞业限制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应当遵守相关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企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有下列注意事项:非过失性辞退时,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应当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经济性裁员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及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以及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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