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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欠我两万的工资,申请强制执行,聘请律师多少钱?

其他 2023-07-13 15: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若当事人在申请强制执行的环节聘请律师,是需要支付相应的报酬的。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申请强制执行要交申请费。申请费根据当事人申请的执行金额来计算,如果没有执行金额的,需交纳50元至500元;如果执行金额在一万元以下的,需交纳50元,超过1万元的部分,需分段累计进行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等。
  • 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向执行人员申请要求用欠款人单位工资履行生效判决。法院下发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单位会积极配合将欠款人每月工资留出必要生活费后清偿欠债务。申请强制执行人的债权偿还优于其他的债权,欠款人和别人约定用工资偿还不能对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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