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继承公证的流程是:
1.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2.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
3.经审核后,出具受理通知单,凭受理通知单进行立案;
4.到本处领取公证书。所需材料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5.亲属关系证明等。
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