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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三级残疾国家现在有什么政策?

其他 2023-07-13 19: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肢体三级残疾国家待遇如下:按残疾人保障条例规定,一到二级的残疾人可以享受残疾人补贴,原则上三级是不能享受残疾人补贴。三级残疾人如果符合条件规定可以申请享受低保,如果是创业可以享受无息贷款的,三级残疾人只能享受符合条件规定的优惠政策。
    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第三条
    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
  • 三级残疾证国家有补贴的,三级、四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400元。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综合协调,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 法律分析:我国残疾人事业相关政策主要包括康复医疗、就业教育、补贴保障等多个方面,下文将从康复医疗、就业教育、补贴保障等单方面对残疾人事业相关政策进行汇总及解读。 康复是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补偿功能、提高生存质量、增强社会参与能力的重要途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四十六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各项社会保障的权利。
    政府和社会采取措施,完善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
    第四十七条 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第四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多种渠道给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会救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后生活仍有特别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应当采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第四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无劳动能力、无扶养人或者扶养人不具有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国家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残疾人供养、托养机构。
    残疾人供养、托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侮辱、虐待、遗弃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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