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大家结婚迁户口,我是渝北的,女性是大足的。户口迁移一定要房本吗,房本还务必是自己的名字吗还务必是自己的名字吗?大家结婚迁户口,我是渝北的,女性是大足的。户口迁移一定要房本吗,房本还务必是自己的名字吗?

其他 2024-02-27 09: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结婚必须要迁户口吗
    1、结婚不是必须要迁户口,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决定。迁户口要带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无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迁户口的条件是什么
    1、在户口迁入地租房,可申请租房落户;
    2、属于迁入地重点人才的,可申请重点人群入户;
    3、在户口迁入地购房,可申请购房落户;
    4、属于亲属投靠等三投人群的,可以申请三投靠入户。

  • 一、婚迁户口手续新规
    1、婚迁户口手续新规如下:公民因结婚、离婚等事由需要迁移户口的,应当由户主或者本人迁入地申请准迁证明。然后,再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准迁证、结婚证(离婚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离婚时该如何防范和处理户口迁移问题
    1、为人父母者要抛弃彼此之间的是非恩怨,减轻离婚本身就已经给子女造成的伤害,尽可能地从子女利益出发考虑问题,非直接抚养方积极配合直接抚养方到公安机关进行子女的户口迁移,给孩子将来的生活学习和发展提供便利。
    2、作为直接抚养方,为了防范将来户口迁移中可能遇到的麻烦,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在办理完毕离婚协议手续的一段时间内,将子女户口迁至直接抚养方,另一方应积极配合。
    因一方不配合而导致子女迁户不成的,应支付由此造成的不便补偿--万元。这样,在另一方不履行协议时,直接抚养方起诉请求法院执行就有了法律依据。
    3、虽然说一般情况下,户口管理机关需要父母双方一致同意后方可办理迁户手续。
    但如果一方拒不配合办理,另一方可持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到自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联系办理迁至事宜,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会予以办理。
    为保障公民依法使用居民户口簿的权利,对于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至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且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 婚迁户口的条件是,夫妻双方分居两地不同市、县辖区或一方为农业户口,另一方为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均可申请夫妻投靠入户。婚迁户口所需材料,具体如下: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申请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或有关下岗证明指非农业人口。
    结婚后迁户口的流程,具体如下: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宝鸡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