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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车正常行驶被后车追尾并且逃逸,造成我车尾部受损,后来我报警了以牌照号码警察找到开车人,请问这样的案件怎么处理?我开车正常行驶被后车追尾并且逃逸,后来我报警了以牌照号码警察找到开车人,请问这样的案件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 2019-06-01 15: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追尾事故处理流程
    1 、打开双跳灯(又叫双闪,一般在中控台中央,三角形符号)。
    2、有拍照手机的,先拍照,一定将两车、标志线拍进去,尽量能够一眼看出实际情况,没有拍照手机的,找粉笔画线,将车轮廓画下来,如果没有带任何可以记录作用的工具,而事故责任判定不会有问题的话,可以靠边撤离现场(比如追尾事故)。
    3、 报警,说明地点,交警会问你能否移动车辆,能移动要撤离现场的。
    4 、撤离事故现场,也就是离开马路中央的通行区域(尽量靠边停车,不要影响交通,)。
    5 、和对方司机交谈,互相记下车牌、车型、车辆单位。
  • 司机追尾造成交通肇事罪但没有逃逸而是自己报案,司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如果没有逃逸情节,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主动报案,并如实交待的,构成自首,在量刑时可予以从轻处罚。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依据以上法规及实际执行现状您将面临一下情况:

    1、罚款200-2000元;
    2、扣留机动车;
    3、没收假车牌;
    4、移送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5、最多四个月之内,若不能补办机动车登记手续,车辆被拍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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