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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在路边锻炼身体,被邻居家的狗惊吓倒地导致骨折,遛狗的主人没有用狗绳牵引,我们能获得赔偿吗?

动物伤人 2023-07-14 11: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遛狗不牵绳子的法律责任有: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 小区狗伤人物业可能承担赔偿责任。业主的狗伤人的,由业主承担侵权责任,伤者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业主可以不承担责任或减轻责任。流浪狗伤人的,由未尽到小区安全管理义务的物业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小区内流浪狗伤人,物业公司不一定要赔偿。若是已经尽到了对小区安全的保障义务的,不承担赔偿责任。若是没有尽到对小区安全的保障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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