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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借款时银行卡填写错误,我还需要还款吗?

网络借贷纠纷 2023-07-14 13: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但是银行卡填错了如果不是借款人的责任,则不需要还款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 法律分析:
    1、网上贷款因为银行卡卡号错误钱没有到账,这种情况一般是不需要还款的,应该是套路贷
    2、建议谨慎解决网贷的问题,要审核清楚再操作,如果客服要求转钱开会员刷流水都需要谨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 这是诈骗,是骗子在冒充贷款公司进行诈骗。
    对方让缴纳的各种费用都是诈骗的套路。正规的贷款公司不需要在收到借款之前缴纳任何费用。
    即使填写错了银行账号,转账也是原路返回,不会有资金损失,更不需要什么验证资金进行解冻。
    也不需要保证金。卡号错误的情况,也是骗子修改成错误的,就是为了诈骗找个理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第十一条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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