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想咨询诉讼离婚

起诉离婚 2023-07-15 06: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诉讼离婚需要的证件和手续:诉讼离婚需要证件的是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离婚的证据材料及其复印件。原告起诉离婚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诉状和离婚所需的材料。法院接收材料会进行立案,立案后,当事人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法院对于离婚案件会诉前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离婚的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诉讼起诉应当提供请求判决准予离婚的起诉状;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财产债务情况;有子女的,提供子女的身份信息材料;其他用于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等材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夫妻一方脱离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申述离婚的案子,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毕节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