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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有效?

抵押担保 2023-07-15 11: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质押合同成立要件如下:
    1、当事人已经就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
    2、以书面的形式订立合同且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质押合同的生效要件如下: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 质押合同规定的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类型、金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4、质押担保范围;
    5、质物移交时间、方式;
    6、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 质押合同应当包括的有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物移交的时间以及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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