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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医疗事故调解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保险赔偿 2023-07-15 20: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医疗事故调解需要的材料主要有调解申请书、身份证明、就医材料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四十八条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 医疗事故调解流程如下:
    1、医患双方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
    2、填写《医疗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
    3、召集医患双方当事人到专门设置的调解室进行调解;
    4、按照医患双方当事人的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
    5、对调解医患纠纷调解成功的,进行回访,督促履行协议;
    6、调解医疗纠纷自受理调解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调结。
    医疗事故纠纷有哪些调解方式
    1、人民调解委员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共同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后者主持调解达成协议,这种调解程序规范,达成的协议如果没有法定撤销事由,就成为合法协议,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2、行政调解,行政调解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对于医疗纠纷的调解,卫生行政机关在医疗纠纷调解中占据着核心地位;
    3、诉讼调解也称司法调解,是指医疗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后,由法院组织进行、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同意的调解。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医疗事故处理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鉴定申请书;
    2、申请人单位或村(居)委会的介绍信;
    3、陈述意见书;
    4、病历或病历摘要、各种检查诊断报告单的原件或复印件;
    5、进行过尸体检验的要提供尸检报告;
    6、证人证言;
    7、鉴定报告书;
    8、有关物证;
    9、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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