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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外地的门诊单怎么报销?

社会保险 2023-07-15 22: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村合作医疗异地门诊可以报销,只要其参保人员的门诊费用达到了当地门诊报销数额标准的,其就可以依据当地的异地报销政策规定的比例来报销门诊费用。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办理异地就医后如果异地医院可直接报销的,可以直接在该医院收费处结算报销;如果异地医院不能报销的,可以开一个转诊证明,然后携带门诊费单据、医疗卡、身份证等材料到本人住所地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报销。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在外地看病住院农村合作医疗能报销,门诊不能报销。参保人需要按照规定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于就医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发生的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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