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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何办理房产公证,我想问一下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15 22: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房产公证按照如下流程办理:
    1、申请。一般需要前往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2、受理;
    3、审查;
    4、发证。一般需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 婚后房产公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准备产权证明等材料,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2、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公证房产的内容进行审查;
    3、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房产公证的协议书上签名,办理房产公证。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办理房产公证的程序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房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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