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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这边被车撞了住了一个星期的院,保险公司只赔偿2000多,合适吗?

保险纠纷 2019-03-19 08: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经交警认定机动车有责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医疗费1万元,伤残赔偿11万元。超过限额范围内,按照双方责任大小进行分担损失。保险公司赔偿,需要双方到保险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如果对方不配合,可以提起司法诉讼。
  • 被车撞,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的赔偿不是必需要劳动合同:如果你可以提供你收入证明就可以按照你的收入赔偿误工费,最好的收入证明就是纳税清单或银行对账单上的工资记录。当然这些资料你都无法提供的话,只能按照你户籍性质来赔偿,即按照农村居民或者城镇居民来计算误工费,这个计算的标准是各省统计局每年都公布的各行各业工资标准,比如农村居民就是按照农、林、牧、渔业工资标准来计算误工费,城镇居民就按照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来计算误工费。

  • 1、借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并且责任属于机动车一方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车辆所有人有过错(比如明知肇事者没有驾驶证还出借车辆或者明知车子又问题而不修理),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交警通知你们去处理,主要是主持双方调解。你们先去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3、至于你所说的车辆保险的问题,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是必须购买的,否则车辆不让上路;车子是不是肇事者的,由交警一查询就知道。
  • 以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按照责任的比例赔偿.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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