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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绿灯逆行过斑马线,罚款200合理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16 06: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由交管部门认定事故责任

  • 1.罚款200以下,一般是100元,不记分。
    2.如果是开到对向车道,那是逆行,罚款200以下,一般是200元,记3分。
    3.如果是高速公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罚款200元以下,记6分。
    4.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罚款200元以下,记3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1. 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 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3. 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4. 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5. 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6. 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7. 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 自行车逆向行驶被罚款,如罚款的数额符合规定,则是合理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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