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劳动仲裁申请书时,应当注意在申请书中写明这些内容:
1、劳动争议仲裁书应写明仲裁双方的身份信息;
2、写明劳动争议的类型;
3、申请仲裁的事实和理由;
4、证明事实的证据;
5、申请人签字或盖章。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