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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车碰了,骨折,对方全责。他人不承认,人也没来医院,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16 10: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撞车后,对方负全责,但是不来赔偿的,受害人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要求对方赔偿,此时不赔偿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另一方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车祸对方全责不配合理赔的,受害者可以自行垫付,待伤情治疗稳定后,受害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当事人被车撞成粉碎性骨折,应这样进行索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及时报警,伤者应当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治疗结束后,依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伤情鉴定,伤者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不足部分应由肇事者承担。
    肇事者拒不赔偿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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