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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拆迁协议有纠纷可以办理房产证

房屋产权 2023-07-16 13: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拆迁协议有纠纷的情形下,一般不能办理房产证。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第二十二条规定,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拆迁房房产证办理流程首先需要准备好材料,具体包括产权人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回迁协议、结算单,原房产证的档案注销证明,产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开发商房产证,测绘图纸,不动产销售发票办证联,契税完税凭证办证联(契税免税证明)等。然后携带材料去财政局缴纳契税或开具契税减免单,最后房地产交易中心档案室开注销证明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一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 法律分析:拆迁房房产证办理流程首先需要准备好材料,具体包括产权人(夫妇)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回迁协议、结算单,原房产证的档案注销证明,产权人(夫妇)有效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开发商房产证,测绘图纸,不动产销售发票办证联,契税完税凭证办证联(契税免税证明)等。然后携带材料去财政局缴纳契税或开具契税减免单,最后房地产交易中心档案室开注销证明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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