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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改名所需的材料是什么?

其他 2023-07-16 13: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口登记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
    (1)年满18周岁的人,要变更现用姓名时,应适当加以控制,没有充分理由,不应轻易给予更改。有充足理由的,也应经派出所长或乡长批准,才可给予更改。
    不好决定的,应报上一级户口管理机关批准。
    (2)18周岁以下的人,申请由乳名改大名的,根据本人或者父母的申报即可给予变更。但被收养或被认领的人,年龄较大的须征得本人同意,才可给予变更。
  • 改名字需要手续有:
    1、提出变更登记申请(未满十八周岁的,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户籍登记机关依法审查申请材料;
    3、符合条件的,核准变更,发给新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在我国变更姓名需要的材料包括本人或者父母的书面更改姓名申请书、户口本、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等;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姓名登记未成年人改姓名的,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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