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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如何判断交通事故中的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 2023-07-16 15: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肇事逃逸怎么判定
    1、判断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标准如下: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行为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3)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4)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5)行为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6)行为人离开事故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交通肇事逃逸扣分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扣分标准如下:
    1、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记12分;
    2、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记6分。
  • 这样认定交通肇事逃逸中的逃逸:
    1、主观上,行为人具有逃避抢救义务或者逃避责任追究的目的。
    2、客观上,行为人有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
    3、逃跑的时间是在发生交通肇事后。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二)“深度调查”,是指以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为目的,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因素开展延伸调查,分析查找安全隐患及管理漏洞,并提出从源头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的活动。
    (八)“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指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九)“设区的市公安机关”,是指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
  • 判断交通肇事逃逸的标准有:
    1、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开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开车离开事故现场;
    3、交通事故当事人涉嫌酒后驾证驾驶,报案后不履行现场等待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返回;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然将伤者送往医院,但未报案,无故离开医院;
    5、虽然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往医院,但在离开医院后式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和假联系方式;
    6、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接受调查时逃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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