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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至四级伤残赔偿待遇如何?

工伤索赔 2023-07-17 08: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级至四级伤残享有下列待遇:
    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可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
    3、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法律依据:一级至四级伤残享有下列待遇:
    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可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
    3、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法律分析: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赔偿标准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国家赔偿
  • 四级伤残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根据当事人的责任、个人收入状况、住院治疗状况等因素确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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