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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仲裁期间,单位不给上保险,不给工作,指纹打不上卡,不给开工资,算不算开除,可以申请双倍工资吗?仲裁期间,单位不给上保险,不给工作,不给开工资,算不算开除,可以申请双倍工资吗?

保险纠纷 2019-03-11 20: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请求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最好采用书面形式,提交仲裁请求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仲裁请求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邮政编码以及联系电话和被请求人(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仲裁请求书应当着重阐明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 工伤赔偿中的原工资,适用于停工留薪期,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原工资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
    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二是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 单位当然不能随便开除职工,否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 1、在工作期间,被用人单位开除,还是可以获得工资的。但是如果因为工作失误,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的。
    2、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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